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
详细内容
赤脚律师王道宇的三重面孔
来源:中国律师网发布时间:2012年03月16日作者:

      在古都开封,王道宇是个响当当的人物。身为杞县五里河镇八卦亭村一个普通的农民,他帮周围的群众打赢过上千起官司,如果按每起官司收1000元代理费来算,过百万的收入足以让他过上富裕的生活。可现实中,他家里唯一的电器,就是一台十几英寸的黑白电视机。王道宇不图钱,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挺直腰板为民请命、一次次打赢各种专业律师也无可奈何的官司的原因。为此,王道宇经常得罪一些人,有时还会受到报复和恐吓,虽然也有过害怕和担心,但他仍坚持在自家的“法律服务写字楼”里干了29年,无怨无悔。

  A

  “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律师,敢跟法官叫板。”曾经找王道宇打过官司的村民这么说。在村民眼里,王道宇最大的特点就是“倔”,只认法律不认人。在王道宇的家里,他拉着我细数了当年办过的案子。说起办案经过,他总会不厌其烦地告诉我,他是依照哪个文件哪一项第几条来打赢的官司,话语间难掩自信和自豪。

  王道宇帮人打过的最令他自豪的官司,是他曾为24名女教师讨回每人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上岗费。1997年9月,五里河乡(现为五里河镇)的24名教师找到王道宇,称当地政府强迫他们每人上交4000元的上岗费,而当时的规定,师范毕业的学生回农村任教是不允许收取上岗费的,于是王道宇立刻写了一份材料交给这24名教师,由于怕遭到报复,没有一人敢递交这份材料。

  “4000块钱在上个世纪90年代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啊!”王道宇回忆说,第二天一大早,王道宇骑着自行车到县城,亲自将材料交给了县领导。看到材料后,县领导当即打电话要求五里河乡政府将上岗费退给教师。然而,乡政府不但没有积极退款,而是召开会议核对笔迹,还让一名教师“交代问题”。

  得知此事后,气愤的王道宇再次找了县领导。县领导听明白情况后,拉着王道宇的手说:“老王,走,咱们一块儿去说说这个理!”最后,乡政府将收取的上岗费如数退还给了老师,乡领导也受到了批评。

  类似的案子还有很多,他曾替杞县50户养殖户讨回18万元的非法罚款,帮通许县的农民讨回荒废16年的承包地,还为柿园乡60户村民保住将要被强拆的房子……这一连串的成功让王道宇得了民心,同时也影响了不少律师事务所的“生意”。

  2002年3月12日,正在家中写诉状的王道宇被6名陌生人强行带走。在一间办公室内,他们威胁要对王道宇“会审”,而他却把椅子往门口一挪,说:“行,那今天咱谁都别走,我就是想把事情说清楚。”面对强硬的王道宇,这些人反而有点不知所措。

  “你胆子这么大,到底谁是你的后台。”

  “国家法律就是我的后台。”王道宇回答。

  “会审”从下午2时一直持续到晚上7时,先前受到过帮助的那24名教师和周围一些群众闻讯赶来,声称要为王道宇讨个说法。最终,问不出结果的陌生人将他放出。走出来的王道宇看着关心自己的乡亲们,流下了感动的泪水。

  B

  王道宇之所以走上公益维权之路,要从他年轻时的经历说起。他的父亲王性朴曾经是杞县于镇的高中老师,1952年参加工作,1954年患喉头炎,说话十分困难却带病坚持干了7年。1961年,兢兢业业的父亲被下放到该镇王庄坟场从事重体力劳动。那里没有房子,王道宇全家就在坟场上露天的地坑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冬。也是在那里,王道宇亲眼看着母亲双腿冻瘸,哥哥精神失常,直到现在他还能清晰地指出当时“家”的位置。

  实际上,1952年就参加工作的王性朴完全具有免于下放的条件,然而不懂法律的他们却只能认命。1980年,很多老同志被平反,蒙冤的父子俩总算看到了希望。按照规定,王道宇可以被分配到县中学教书,然而,就在他们向当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时候,教育局却怎么也找不到王性朴的档案,王道宇无奈只能回家。

  经历一连串不公平的待遇后,王道宇决定自学法律,替父亲洗清冤屈,同时他也开始关注周围有着同样遭遇的人。那些年间,王道宇种过田,说过评书,卖过馒头,最困难的时候甚至不得不上街乞讨,但他始终不忘利用点点滴滴的机会学习法律。

  1983年的冬天,在邮局帮人写信封的王道宇遇到一位中年妇女,想让王道宇帮她写份状子,到法院起诉自己的丈夫并要求离婚。王道宇很吃惊,因为那些年打官司的事情少之又少,更不要说离婚。经反复询问,中年妇女才吞吞吐吐地说,她和丈夫感情不和,丈夫经常对她无端殴打。看着她身上的伤痕,王道宇当即为她写好了起诉书,并告诉她如何到法院打官司。

  几个月后,就在这件事已经被王道宇淡忘的时候,那位打赢官司的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找到他,二话没说就跪地谢恩。这一跪,让王道宇认识到,自己的法律知识能实实在在帮助村民。从此,他也开始被人形象地称之为“赤脚律师”。

  C

  “喂,能听见吗?”王道宇拿出用铁皮和旧挂历卷成的扩音器放在嘴边试了试,“嗯,效果还不错。”8年前,他就是用这个“土喇叭”开始宣传法律的。

  经过多年的实践,王道宇发现,由于缺乏法律知识,本就弱势的村民在处理一些纠纷时很被动,甚至任人宰割。自己虽能通过努力打赢官司,但毕竟精力有限,帮助的人也有限,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,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  从那时起,两位骑着自行车、手拿自制扩音器、沿街宣传法律的老人,成了杞县周边各乡镇的一道独特风景,这就是王道宇和他的老伴儿。

  不仅如此,王道宇还根据自己打官司的经验,总结出了村民最想知道的17条法律,并自费5000元将这些法律条文印成10万份宣传单。1998年到2004年间,每逢过节,或遇到乡镇有集市的时候,这对老人就会到人多的地方,支起一张桌子,给过往的群众分发普法宣传单,不时还给群众作一些讲解。这6年间,王道宇和老伴儿赶了上百场这样的集,走过了1000多个自然村,足迹遍布杞县、睢县、民权、太康、开封、通许、兰考等7个县,也是在这期间,王道宇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。

  “可以这么说,杞县40岁以上的人,不管是干什么的,都认识俺。”王道宇颇感自豪地说。近些年来,由于身患关节炎,王道宇已经不能再频繁外出,但他仍然会以各种方式关注法律,早年的那种手段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爱好。他会通过家里的那台黑白电视机收看《今日说法》等法制栏目,遇到好的案例还会写到本子上。现在身在外地的子女邮寄的最新法律条例的书籍,他都会分门别类地放好。“只要你给他说清楚案情,他都会很快帮你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,他对相关法律的熟悉程度,有时连专业律师都感到吃惊。”该县的一个律师说。

  “村民是弱势群体,俺之所以这么做,是不想让他们也像俺一家那样受屈,看着他们能通过法律讨回公道,俺受点苦也很开心。”王道宇说。

  名词解释

  “赤脚律师”中国法制化进程的独特产物

  “赤脚律师”指的是那些接受过中等教育、懂得基本法律知识、愿意为农民服务的基层法律工作者。

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建设的逐步深入,利益趋向多元化,同时,民主与法制建设在不断健全与完善的过程中,每一位公民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就必须拿起法律武器。但是,由于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低,法律意识薄弱,他们更需要有人提供法律帮助。“赤脚律师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,属于诉讼中的“公民代理行为”。他们大多是自学了法律知识的农民,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村中需要帮助的农民写诉状,搜集证据,在地方法庭上辩护等。

  “赤脚律师”出身于农民,甚至本身就是农民,他们与农民有着相同的感受,使得他们同情弱者。他们生于斯、长于斯,对于乡土人情熟悉,便于与农民沟通,他们又粗通法律,能为农民维权,使得许多农民能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民权的进步。他们也使得许多农民通过司法这一制度化渠道来维权,减少了暴力抗争,维护了社会的稳定,促进了社会和谐,受到农民的欢迎。

  “赤脚律师”一方面提高了村级调解的成功率,将农村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,改变了以往农民遇事就上访的情况;另一方面使农民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尽可能少走弯路,减少农民维权的经济和时间成本。这对中国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有着深远的意义。